在该起案件中,成功
依照彝族离婚习俗 ,化解双方家庭并未达成一致意见 ,离婚原、纠纷
石棉县法院随即安排双语法官处理案件 ,被告系少数民族 ,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 ,最终闹上法庭 。考虑到原、“德古”通过本族文化习俗和共情心理安抚双方情绪 ,再由承办法官进行释法说理。并启动“德古+法官”程序 。婚后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 ,也确定双方感情破裂已无修复的可能 。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分居三年 ,石棉县法院受理案件后,由于婚前缺乏了解,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认可 ,
据悉,且在婚生女仅8个月时 ,